
- 依據「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」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,歡迎各界人士推薦或自我推薦。
- 校長候選人資格應符合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與相關法令,並具備特定條件。
(一)認同本校教育理念與辦學精神,實踐慈濟人文。
(二)具有卓越之辦學理念、組織與領導能力及國際觀。
(三)具有優質之辦學或行政經驗。
(四)超越宗教、政治、黨派及利益團體。
- 年齡未超過65歲,1960年8月1日以後出生。
- 校長任期2025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。
- 校長候選人之推薦方式如下
(一)自我推薦。
(二)國內外教育、學術機構推薦。
(三)曾任國中、高中教師三人(含)以上連署推薦。
- 凡有意推薦或自我推薦者,請填妥「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長候選人資料表」、「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長候選人連署推薦表」,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及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、候選人資料自我檢核表,於民國114年2月27日(四)下午5時前送達或寄達(以郵戳為憑):970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七O一號,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收。 聯絡電話:(03)8565301轉11726 駱小姐。
候選人及推薦人繳交表件恕不退還。
校長候選人資料表(含半年內證件照電子檔)及推薦表,請以PDF文件檔, EMAIL至聯絡人信箱:tzeduceo@gmail.com 。
- 校長遴選相關資料與表格,請至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網頁下載。網址:https://www.tcsh.hlc.edu.tw/
- 書面資料由校長遴選委員會進行第一階段書審,通過第一階段者,通知進入第二階段面談:
(一)面談時間以114年3月22日、23日、29日、30日為原則,面談日期由遴選委員會通知。
(二)面談次數不以一次為限,面談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,治校理念簡報資料,請於114年3月17日(二)下午5時前寄至聯絡人信箱:tzeduceo@gmail.com。
